文章摘要: 1、登记购房人反悔纠纷,出资人不可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住房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2、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发生的纠纷,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3、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发生的纠纷,该住房可能会因为关系而被其他人继
1、登记购房人反悔纠纷,出资人不可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住房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发生的纠纷,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发生的纠纷,该住房可能会因为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1、不论借谁的名义购买住房,都应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并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存全流程的证据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居住证明、首付款汇款单、按揭还款单、完税证明、登记费用缴纳证明等。
2、如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义缴纳的,在向主演汇款时,一定要备注汇款用途是与“代本人支付购房款”有关。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
3、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应以确定借名人与出名人之间是否有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借名人是否由出资还款之事为中心,在确定上述事实时应根据住房选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偿付情况、住房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及产权证书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考虑。
4、通常情形下借名买房往往为限贷及限购原因造成,住房的选定也往往由借名人完成,房款也由借名人支付,购房结束后住房也由借名人使用或处分,相关的材料及权证亦由借名人持有。
1、购房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对住房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证据,其主张确认住房归其所属或要求登记人办理住房所属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并将住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住房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住房所属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否则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可取得住房所属权。
普遍的借名买房的纠纷有哪些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二手房捡漏房是啥意思
房龄高于20年的老房子,未来将怎么处理?
2025-05-24农村宅基地是哪一年确权的
2025-05-24购房协议可以公证吗
2025-05-24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售吗
2025-05-24国家对烂尾楼盘怎么处理
2025-05-24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202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