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房屋买卖知识 > 城市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吗

城市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吗

发布时间:2024-04-24 20:26:20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不可,对农村宅基地具有使用权的只有农村村民,因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不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他购买了农村居民的住房,他

不可,对农村宅基地具有使用权的只有农村村民,因为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不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他购买了农村居民的住房,他只能获得住房的所有权,却不可具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城市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吗

农村的住房买卖哪种是有效的呢

那么,农村的住房买卖哪种是有效的呢?一般来说,农村里本村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住房买卖行为是允许的,只是要注意:当村民将住房转让他人后,就不可再申请宅基地了。

并且只能转让给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而这种成员之间的住房买卖是合法,并且属于有效合同的。

其实,村民在宅基地面上建造的住房,是属于村民个人的财产,因此,城镇子女也是可以继承的,并且可以暂时使用宅基地。城镇子女继承住房后,继承人就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从而来获得收入。

当然了,城镇子女继承住房后,如果不愿意买卖,也可以自住、出租。但是,待住房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城镇子女不可自行未经审批就重新建房,而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宅基地的历史变迁

宅基地的历史变迁,也是我国社会关系的反应,在另一个侧面记录着建国以来的重大事件。在新中国建立的早期(1949年至1961年),宅基地是归农民自己所有,那时候真正的实现了“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但是在社会主义的建设运动中,中央决定自1962年开始在农村实施人民公社制度,在1962年至1981年期间,宅基地归生产队所有,这一时期,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盖住房的所有权,如果将住房出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即转移给新房主。自改革开放以后,正式确立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我国的宅基地的具体所有权就从此确定。

在三次的宅基地的所有权的历史变迁中,反映着我国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第一阶段的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是新中国土地改革的见证,第二阶段的宅基地归生产队所有,则是暗含着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大跃进和十年浩劫,最后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也是反映着农村集体承包制的确立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可以说,宅基地权属的变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变迁。

城市人可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吗

http://www.kuyiso.com/news/4abb948bd8b1.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