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目前,在农村比较普遍的一户多宅现象包括:1、在新的宅基地面上建造了房子,却没有将老的旧房拆掉,依旧居住在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目前,在农村比较普遍的一户多宅现象包括:
1、在新的宅基地面上建造了房子,却没有将老的旧房拆掉,依旧居住在其中。
2、如果还没有进行分家,就建造了很多住房,这种在法律范围上还是属于一户。
3、如果没有进行过申请和审批通过,就在耕地建造了新农房,这本身就属于违规建房。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不可简单地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不是说“一宅”就是完全合法的,其判断标准是宅基地面积有无超标。
像有些地方可能很难找到一整块的平整宅基地,但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又比较小,不可满足居住。这种情况,只要村民主动申请,并被相关部门准许了,而且两块宅基地的面积没有高于当地的限制面积,那也是合法的。
在农村,子女成年后一般都会挑选从父母的房子搬出来,另外建房子组建新家。这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只需要通过分户的方式,就可以将其合法化,而不会构成“一户多宅”。
准许户口回迁的政策后,因为相关部门的户口政策冲突,以至于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此时也是合法存在的,不会被回收。
在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可以继承住房的所有权,这样一来宅基地也会随着房子变动,因此这样的住房是可以合法居住的,直到住房破损才会被回收。
在一户一宅政策出台前,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条件是比较宽松,所以有不少农民都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了其他村民的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当年是按照规定的转让流程,且经村集体公示后,其他村民没有异议的,那么这样的住房就是合法的,任何人都拆不了。但如果是私自签订的转让合同,那可能就会有被回收的风险。
此外,上述合法的“一户多宅”同时享有确权登记颁证的权利,有偿转让的权利,有偿退出的权利,获得征收补偿的权利,住房出租和居住的权利,住房维护、维修的权利。
2019年农村一户多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房子延期交房是开发商赔偿吗
下一篇:公积金贷款时能提取吗
带押网签有风险吗
2025-05-31新房库存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2025-05-31卖房协议书怎么签订
2025-05-31高层住宅是商品房吗
2025-05-31卖房子的手续流程是什么
2025-05-31契税退税的条件和标准
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