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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偏差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03 10:11:18 来源:互联网 分类:装修知识

文章摘要: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高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偏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高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偏差的处理方式。

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偏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偏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偏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偏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返还买受人。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商品房面积偏差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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