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房屋买卖知识 > 住房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14 19:00:19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住房征收补偿工作中必须先进行依法补偿然后才能开展搬迁工作、也就是说,只有在住房征收补偿协议的约束下,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了补偿之后、被证收人オ应当依法在补偿协议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在补偿协议简未签订、补偿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就进行住房拆迁是一

住房征收补偿工作中必须先进行依法补偿然后才能开展搬迁工作、也就是说,只有在住房征收补偿协议的约束下,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了补偿之后、被证收人オ应当依法在补偿协议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在补偿协议简未签订、补偿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就进行住房拆迁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征收部门或者征收人应当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住房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住房征收程序是什么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住房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住房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住房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修改和听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住房,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补偿资金验收

作出住房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5、调查登记公示

住房征收部门应当对住房征收范围内住房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住房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6、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住房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住房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https://www.kuyiso.com/news/a8bnv1gec840.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住房征收 征收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