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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村里能确权宅基地吗

发布时间:2024-04-25 14:24:26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文章摘要: 户口不在村里一般不可确权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申请宅基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非农业户口居民原来是集体成员,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则可以确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户口不在村里一般不可确权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申请宅基地,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如果非农业户口居民原来是集体成员,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则可以确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高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可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户口不在村里能确权宅基地吗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商议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商议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商议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商议,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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