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1、“申请人信息栏”:包括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占份额;户口情况。2、“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3、“申请内容栏”包括项目名称;竣工时间;住房坐落;住房结构;规划用途
1、“申请人信息栏”:包括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占份额;户口情况。
2、“申请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
3、“申请内容栏”包括项目名称;竣工时间;住房坐落;住房结构;规划用途;住房性质;住房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地面上层数;地下层数;总建筑面积;总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证号;建筑物专有情况;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挑选因“单位建造住房”、“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住房”或“其他”原因申请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挑选“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备注;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申请日期。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北京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2、不动产登记查询人本人查询北京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要向住房所在地的权属登记机关或者住房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查询申请,明确住房的坐落或权属证书的编号,以及需要的查询的事项,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的资格证明。
3、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北京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的,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的。委托查询的,受托人除了提交本人查询的所需要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提出申请:
如果是买卖房产,那么不动产登记应该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如果不清楚的朋友可以跟当地的不动产管理中心详细咨询清楚,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申请人提交材料之后,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可以进入下一个程序。
2、受理登记: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中记录的事项从记载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自此完成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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