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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出租住房签约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07 10:05:25 来源:互联网 分类:租房知识

文章摘要: 1. 租赁期限除了租赁起止年月日之外,房东还应注意交付时间和条件,避免因交付不到位在租赁日期的判定上扯皮。2.租金及押金根据商议好的付款方式填写,“租金总计”为合同期租金的总计;填写租金及押金金额时,必须大写。3. 房东承担的费用水电燃气费等各项费用

1. 租赁期限

除了租赁起止年月日之外,房东还应注意交付时间和条件,避免因交付不到位在租赁日期的判定上扯皮。

2.租金及押金

根据商议好的付款方式填写,“租金总计”为合同期租金的总计;填写租金及押金金额时,必须大写。

3. 房东承担的费用

水电燃气费等各项费用承担方式均可双方商议,但一般情况下房东要承担集中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如果小区较新,卫生费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面,也由房东一并承担。另外,对于住房的维修费用一定要双方达成共识。一般情况下,如果住房自然老化或损坏,房东应承担维修责任。但若是租客人为损坏,则由租客负责维修。

如果房东自己出租,在填写本项时根据商议后结果,直接填相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即可。

房东出租住房签约要注意什么

4. 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发生以下情形都会被认定违约:

(1)迟延交付住房高于所约定日期。

(2)交付的住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租客无法正常使用住房的。

违约后一般情况下要赔偿租客一个月房租,并退还押金。如果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则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并支付其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5. 落款

落款处需要房东亲笔签名,签名与房产证的产权名不一致的均为受委托人,受委托人签字时需在委托人签字处填写:XXX代,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果是委托中介公司,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业主出租住房的条件

1、有合法的住房产权证。

2、住房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住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住房能正常使用。

房东出租住房签约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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