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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发布时间:2023-03-14 18:02:18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物业管理费从业主收房拿钥匙那一刻开始计算收取,根据住房面积计算,按月收取。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可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因此业主要注意及时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包含的内容

物业管理费从业主收房拿钥匙那一刻开始计算收取,根据住房面积计算,按月收取。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可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因此业主要注意及时交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物业管理费包含的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成本;

3、物业管理区域清理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成本;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应当明码标价,物业管理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公司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物业费收取新规定

1、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具体情况和物业费的用途和去向。《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合理地向业主披露服务项目、责任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业绩和维修资金等。

2、业主应及时交纳物业费。《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可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

3、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按照相关规定有权进行更换。《民法典》规定,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施工单位的物业服务公司或者其他管理人员,这是第一次有法律明确赋予业主更换物业公司的权利。

4、公共区域的经营收入将归全体业主所有。《民法典》的规定,扣除运营的费用后,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将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收入可以用来补充社区的公共维修基金。比如车位费、广告营销费、商铺的租赁费用等。

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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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物业管理费 物业费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