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百科 > 房屋买卖知识 > 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条件

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23 08:22:22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1、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且本人页户号要与首页户号一致。2、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所有信息要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3、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4、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

1、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且本人页户号要与首页户号一致。

2、结婚证上夫妻双方所有信息要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一致。

3、单身必须本人来办理,或者提交经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由本人出具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办理。

4、夫妻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条件

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注意事项

1、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18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

2、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口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口,均视为本市户口居民家庭。

南京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

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3、在江宁、浦口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南京本地户口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都要带齐,不齐不办理。

1、已婚: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3、离异: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南京购房证明开具条件

http://www.kuyiso.com/news/5dcoege419b9.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购房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