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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05 11:36:19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一、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自2018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所谓的“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

自2018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所谓的“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离休或者退休的人员可以携带离、退休证明,以及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到北京公积金处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人要携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3、出境定居的:申请人要携带户口注销证明、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人提交接触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代理人要携带公积金账户人的死亡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

6、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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