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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宅产权为什么是50年

发布时间:2023-08-29 23:27:19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文章摘要: 重庆主城多数住宅是50年产权,是因为重庆市很多是商业与住宅的混合类型,正好对应50产权的综合类用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50年产权给出的解释:1、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势必会

重庆住宅产权为什么是50年

重庆主城多数住宅是50年产权,是因为重庆市很多是商业与住宅的混合类型,正好对应50产权的综合类用地。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50年产权给出的解释:

1、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带来处置时的困难;

2、住房的使用年限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住房残值所剩也不多;

3、从考虑民生的角度,减少二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可相应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下降房价。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也可有效下降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住房产权年限的划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住房产权到期处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重庆住宅产权为什么是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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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住宅产权 产权年限 50年产权